
近日,记者从区就业局获悉
3月1日起
我区正式启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工作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
3月1日-3月31日
到就业地所在乡镇(街道)社保所进行申请
申请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现下列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我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
1
为自然人及其家庭(近亲属除外)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照护、婴幼儿照护、饮食服务、保洁服务、老人照料、病人陪护的家政服务人员;
2
个体工商户雇工;
3
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区域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贩(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人员除外);
4
网约车驾驶员。
申请资料
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家政服务人员、个体工商户雇工提供雇主出具的申请补贴月度就业情况说明。(雇主信息应与就业登记信息一致)
商贩提供申请补贴月度进货凭证或经营图片等凭证复印件。
网约车驾驶员提供申请补贴月度交易流水截图。(网约车平台公司流水信息应与就业登记信息一致)
补贴时间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和补贴备案登记后,每年3月申请上一年度补贴(3月1日-3月31日,为期1个月受理)。
补贴标准
按个人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费的2/3计算。
PS: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总编:彭平 丨值班副总编:潘学超
责任编辑:陈江容 丨编辑:唐 敏
记 者:代 娟丨 校对:陈娜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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