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法律大事件,盘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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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几个重要法律事件

刚刚过去的2018年发生了许多舆论高度关注的大事件,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其中几件有代表性的法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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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通过

2018年2月20日晚,有网友微博曝光,两名男子穿着日本军服,在南京紫金山抗日守军碉堡前摆造型拍照。2月22日,警方将涉案违法行为人唐某、宗某抓获,均予以行政拘留15日。

上述事件并非个例,其实早在2017年就发生过类似事件,随着这类事件愈演愈烈。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自同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诞生,是对众多侮辱英雄烈士行为的有力回击,将对“精神外国人”起到强力震慑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通过,第一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要保护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并且规定了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2018年12月31日,一男子以身试法,因在杭州烈士陵园穿着带纳粹标志的军服自拍,并发布在网络上,最终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检察官提醒

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是神圣不可亵渎的,奉劝那些“精神外国人”早日迷途知返,否则等待你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同时,也奉劝那些一时追求刺激,罔顾他人感受的无聊人士,别把无知当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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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乐清男孩走失事件

2018年11月30日晚,浙江省乐清市公安局接市民陈某报警求助称:其11岁的儿子黄政豪于当天下午在放学回家途中失联。接警后,温州、乐清两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重大警情处置机制,以最高等级组成联合调查组,投入大量警力,调用一切资源,全方位开展查找工作。

12月4日,媒体报道黄政豪“走失”消息后,该事件开始受到广大网友关注。相信大家的朋友圈肯定也和小编的一样,曾经被左边的这则寻人启事刷屏过吧。

5日凌晨,乐清公安机关证实,失联5天的黄政豪已经找到,平安无事。经初步查明,该“失联”事件是“走失”男孩的母亲陈某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陈某已被乐清市公安局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刑事拘留。12月14日,陈某被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像陈某这种行为,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警力资源、媒体资源,而且透支了社会信任,严重拖累了那些真正需要得到社会关注的人。

大家千万不可在网络上造谣传谣,否则随之而来的不仅有舆论的谴责,更有法律的制裁。

3

昆山宝马男被反杀案

2018年8月27日晚,刘海龙驾驶宝马轿车在昆山市震川路与顺帆路路口与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发生争执,刘海龙从车中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后被于海明反抢砍刀并捅刺、砍击数刀,刘海明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8年9月1日,昆山公安机关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并撤销了该案。

检察官说法

该案引发了社会各界关于正当防卫的大讨论,不少法学教授、法律工作者也参与其中。从以往实务界适用正当防卫的总体情况来看,立法设计正当防卫的初衷在司法实践中并未得到充分实现,有的认定过于苛刻,有的在判断上分歧意见较大。该案件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对于实务界来说可谓意义深远。2018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也将本案作为第47号指导性案例予以下发,进一步明确正当防卫的界限把握。

本期编辑:李坚